昨天和發哥仔談了一個多小時, 都不外是一些慧琳妹的問題
到了我們快將離開麥記的時侯
我忍不住問了發哥仔一個問題--
你究竟鈡意慧琳妹什麽?
他大概講一些他倆溫馨甜密的日子, 如何教他難以忘記,
我想, 其實為什麽會会由溫馨變到快將分離, 是慧琳妹, or發哥仔有問題, 還是好似一些歷史問題, 有other factors?
我覺得, 一開始的時候, 大家基於一些因素而撮合, 但可能因為他們生活在不同的地方, 在不同的客觀因素熏陶下, 對將來遂有不同的期望, 而大家又在背著那段溫馨回憶的包袱下, 沒有勇氣正視問題, 同時就處理問題的手法上, 大家都设有一共識, 比如說, 某方認為三口六面說清問題可以抹掉誤會, 但某方又認要傾則代表對方不明白自己, 如果對方明白自己自然知怎樣做, 因此某方認為不同channel, 不傾也罷
很難定斷誰是誰非......
從發哥仔的case, 我們可以反思什麽叫愛
比如說, 你愛一個人, 會跟他走在一起, 甚至有更親密的行為, 是不是說跟他走在一起, 或有更親密的行為, 就是愛呢? 如果這個講法成立, 愛, 只是一個trading transaction; 愛, 是有一個售价; 愛, 更有expiry date, 但聖經說過愛, 是恆久, 忍耐, 對代一個恆久的關係, 要give-and-take嗎? 如果在彼此相處的某個point of time, 出現一些因素改變, 個give-and-take relation會不變嗎?
所以, 在十字架面前, 聽罷一對新人讀出那段愛的宣言, 以前覺得是只一個手續, 但現在再想, 原來那段宣言, 是要双方肯定不管在什麼因素下撮合, 大家都要對彼此的關係--愛, 有一個相同的看法, 使它變得恆久, 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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